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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2万元、保额50万:甘肃银龄讲学计划把退休教师送回五个市州
五个市州加一个新区
甘肃省教育厅、甘肃省财政厅11月2日印发甘教师函〔2026〕18号通知,部署2026—2027学年"银龄讲学计划"实施工作。文件发往天水市、酒泉市、平凉市、陇南市、临夏州教育局和财政局,以及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、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。这份通知的落点很实:把已经退休的优秀教师重新送回县域讲台。
招募程序此前已经走完:按照公布岗位、自愿报名、资格审核、岗位遴选、名单公示的流程确定了拟聘讲学教师名单,名单随附件下发。换句话说,这一轮要解决的是到岗与保障,而不是再走一遍报名。

三个时间节点
通知给出的时间表很紧。受援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26年11月5日前与拟聘讲学教师取得联系,通知其在11月9日前到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;正式签约前,拟聘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。各市(州)则要在11月12日前把到岗情况汇总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。
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,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,协议一年一签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讲学教师服务期间,由受援学校进行服务期考核、受援县进行跟踪评估;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、考核不称职,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,予以解除协议。
待遇与保障
经费方面,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;工作经费按月发放,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、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,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承担。市县教育、财政部门要严格管理和使用补助经费,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。
保险方面,受援县要在讲学教师到岗前统一购买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10万元保额的意外医疗保险,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落实。此外,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;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;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,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岗位怎么用
通知强调要发挥讲学教师的"种子"作用,重点在传帮带:通过指导教师教学方法,提升受援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。退休前担任校长的讲学教师可以担任受援学校副校长,参与学校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制定、课程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等管理工作;其他教师可以听课评课、开设公开课、组织研讨课、举办专题讲座,组建团队指导青年教师、开展教研活动、参与教学管理,也可根据岗位需要和自身专业特长直接开展课堂教学。
安全管理被单列一节。文件要求加强讲学教师的日常管理、服务保障和跟踪评估,督促提高安全防范常识,指导受援学校完善安全设施,特别提到做好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,确保讲学工作安全顺利实施。此外还要求加大政策宣传,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,并定期对实施管理、待遇保障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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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gansuyanxue.com/2026/1103/8501.shtml
